4.体检
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(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)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确定体检人员。
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。体检结束后,在所报考区县官方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。
(三)签约上岗
区、县(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9月1日前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《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》(附件3),并于9月1日统一组织上岗。
三、政策待遇
(一)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,考生在报考前可阅读《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》,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。
(二)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,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、文化科技、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。
(三)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(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)。
区、县(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(包含养老险、医疗险、失业险、工伤险、生育险)和住房公积金。
(四)市本级和区、县(市)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,需本人自主择业。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。
四、其他说明
(一)笔试后,对面试比例未达到1:2的岗位进行保留,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。
(二)面试后,对体检比例未达到1:1的岗位进行调剂,调剂仅限同一区、县(市)的其他岗位。条件为: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;报名时同意调剂;入围面试未被录用。具体调剂办法为:按照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调剂岗位,确定后进行公示。
附件1:2018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岗位需求表
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7月13日
区、县 |
联系人 |
联系电话 |
报名地址 |
受理时间 |
网站链接 |
和平 |
马老师 |
23211479 |
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和平区人社局7楼会议室 |
8:30-11:30 |
|
大东 |
王老师 |
88504833 |
大东区观泉路102-6号,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,人社局10号窗口 |
8:30-16:30 |
|
皇姑 |
高老师 |
86249693-8103 |
淮河南街2号,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、14号窗口 |
8:30-11:30 13:00-16:30 |
|
于洪 |
董老师 |
25321515 |
于洪区黄海路37号区政府北楼515房间 |
9:00—12:00 |
|
沈北 |
张老师 |
89863050 |
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楼309 |
8:30-11:30 13:30-16:30 |
|
开发区 |
罗老师 |
64689592 |
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(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室) |
9:00-11:30 |
|
市级 |
孙斌 |
31401083 |
|
8:30-11:30 |
|
准考证打印技术联系方式 |
徐老师 |
22514081 |
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(中国沈阳人才市场2楼) |
9:00-11:30 |
责任编辑(高悦)